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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社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场监管委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来源: 时间:2022-10-19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零工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零工市场建设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建设零工市场。结合区域发展规划,积极挖掘场地设施资源,通过新建、升级或改造的方式,推动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根据零工人员求职需要,在交通便利、零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开发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对零工人员自发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零工求职地点,通过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等方式,有计划地升级改造为规范化零工市场。强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服务能力,线下服务大厅和线上服务平台均应开辟零工服务专区,提供免费零工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机构、社会资本等优质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政府支持的零工市场场地设施配备及维护、网络建设及运营维护等相关支出,可按规定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中列支。2022年底前,各区建成1家规范化零工市场;2025年,全市建成30家规范化零工市场。

二、全面提升零工配套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资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提早大厅开放时间、分时分区共享招聘场地等方式,为零工对接提供免费场地、设施设备等支持。优化提升零工市场设施水平,配备基本的遮风避雨、防暑防寒、卫生防疫、简易桌椅等便民设施。积极引入志愿者、志愿服务团队或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零工市场运营或秩序维护,支持各类零工市场为求职人员提供安全高效有序对接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政府建设运行的零工市场,要强化公益服务属性,加强信息真实性审核,示范带动零工市场诚信建设。

三、积极扩大零工服务供给。强化零工岗位信息归集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零工市场要多渠道归集各类用人单位、劳务中介组织的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需求信息,并在现场服务显示屏和线上服务平台集中统一发布。规范零工及时快招服务,优化零工快速对接手续,简化求职招聘登记事项,促进零工人员、用工主体、中介机构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服务,针对零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积极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引导有意愿的零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符合条件的依规给予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积极提供创业培训、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对长时间待工、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优先组织点对点对接洽谈,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

四、大力推动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畅通线上零工服务渠道,将零工信息纳入各级各类公共就业线上服务范围。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灵活就业服务专区,为服务对象提供在线交流、应聘报名、结果确认等“一网通办”服务,促进人岗匹配对接。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招聘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广泛发布招工岗位、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服务信息,常态化推送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和服务信息,方便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快速查询。

五、规范零工市场运营管理。加强零工服务制度建设,明确运营时间、对接方式、运营主体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零工市场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各类零工市场规范有序运行。畅通零工市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监管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信息以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督促用工主体合理确定招聘条件,规范招聘行为,依法规范用工;指导用工主体强化人文关怀,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改善劳动条件,合理确定零工报酬。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零工人员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和安全意识,依法理性维权。

六、强化零工市场服务保障。各区、各单位要把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零工求职招聘服务,作为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区域实际,细化落实措施,一区一策,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示范性零工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零工服务方式,推动形成一批零工服务标兵。要积极开展零工市场动态监测,及时分析零工供求信息变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稳定就业局势。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市场监管委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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