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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新业态,两会代表发声!
来源: 时间:2022-03-16

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今年,“灵活用工”仍是两会的热议话题,不仅已连续4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且受到政协委员们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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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规范灵活用工模式,关键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

李丰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行业监管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要把维护责任区内劳动者权益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特别是要加强社保属地化缴纳的落实,引导发包单位自觉维护外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经营外包业务类的公司,提高其行业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要求,要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对于依靠脑力劳动和特殊技能获得较高收入、更愿意以自由职业身份存在的人群和行业,可以参照民事合作关系予以认定;而对于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取报酬、职业风险较高、平等协商能力较弱的,政府应加强正面引导,杜绝企业借民事合作之名,行规避劳动关系法律适用之实。

换言之,规范灵活用工模式,关键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事实上,一些地方已开始探索,在灵活用工集中的行业引入工会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比如,上海正在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两次覆盖”,针对快递物流员、网约送餐员、家政服务员、酒店服务员等六大新型就业群体,以推行联合工会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特别是,应扩大商业保险的覆盖面。对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带来社会负面因素的行业,如外卖送餐、快递物流、酒店、民宿等行业,可以由企业出面与保险公司协商,为灵活用工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以较低的保费,实现较好的劳动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朱鼎健:建立灵活用工机制,建设数字旅游景区

今年是朱鼎健第10次参加全国两会履职。在过往的履职过程中,朱鼎健不断地宣传海南自贸港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数字经济提振加速,驱动了多产业融合升级,也成为助力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新的突破口。”朱鼎健认为,“数字+旅游”融合发展将成为旅游产业新的发展趋势,为此他撰写了相关提案,提议通过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产业,增加旅游项目和内容,带来旅游的全新体验。

朱鼎健提出,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扩大专项基金推动企业进行数字旅游项目、产品的开发,开展数字旅游景区建设。针对大部分传统旅游企业存在的淡旺季用工数量不匹配的问题,朱鼎健认为可运用数字技术,打造全国性的线上旅游企业用工交流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用工机制,将各旅游企业用工淡旺季、跨地域进行调配。

地方两会关注灵活用工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

广东、四川、广西、天津等省市的两会上,加强新业态灵活从业人员劳动保障也成为热点话题。

广东省政协委员杨慧红将《关于加强新业态灵活从业人员劳动保障的提案》带到了广东省两会,她呼吁高度重视关注并认真研究其相关保障工作,并建议加强立法,从法律层面规范新业态企业、平台、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保障新业态灵活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最长工时、解雇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职业安全卫生等基本劳动权益;从法律层面明确外卖、快递等新业态企业引导从业人员加强道路安全意识、保障从业人员行车安全的责任等。

四川省政协委员周键则建议,建立完善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险体系,包括探索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积极推动职业伤害保险试点,鼓励多种商业保险进行保障,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烟台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希勇提出,需要在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方面加强力度,让新业态劳动者享受和企业在职职工同样的工伤保险待遇。他希望进一步发挥党建品牌力量,持续加大新业态劳动者户外驿站的投入及维护力度,解决劳动者们停车、饮水、充电、入厕等实际难题,不断提升对他们的关爱和保障水平。

从法律角度而言,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与新业态劳动者的“新问题”之间,还有一些距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从去年7月开始,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的责任。

民进天津市委会建议,构建新业态从业者在工伤保险、医疗、养老等方面较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希望尽快出台新业态从业者相对独立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从业者与用工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通过法律为双方建立起正式劳动关系,规范用工平台的用工行为,构建新业态从业者在工伤保险、医疗、养老等方面较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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